各中小学: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文件精神,落实十八大“立德树人”新要求,引导各地、各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广大青少年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镇中小学开展2013-2014学年度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校要按照分配的名额从附件中选取表格认真填写并于4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中心学校。
2、 市级评选对象的不仅要填写登记表,还要报先进事迹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要字迹清楚,学校审核加盖公章)。
3、 各校对推荐的市级候选学生和候选班集体在上报前必须在校园公告栏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要将规范公示照片(须能看清,是在校园室外、有候选学生姓名和班级、班集体的名称。有先进事迹宣传,有师生在观看,否则视为不规范公示照片),贴附于登记表上指定位置。无规范公示照片的申报对象,不得推荐上报。
附件一:2013-2014学年度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2013-2014学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简明花名册
附件三:2013-2014学年度市级先进班集体简明花名册
附件四:2013-2014学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附件五:2013-2014学年度市级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附件六:2013-2014学年度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简明花名册
附件七:2013-2014学年度区级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