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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第二次督查的通知

【字体: 】【2009-12-5】 【作者/来源 苏埠镇中心学校】 【阅读: 次】 【关 闭
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属学校: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有关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要求,促进各地、各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落实,市教育局决定对各县区和市属学校再次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请各地、各校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组织领导及工作部署情况。

      2、防控方案的实施和防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3、晨检、午检、晚检及因病缺勤登记制度和师生健康状况监测开展情况以及信息报告制度建立、大型文体活动报批情况4、防控的培训、教育与宣传情况,校医应对能力情况。

      4、学校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情况,重点了解环境卫生整治、校内环境消毒情况。

      5、联防联控的工作和对疫情处置情况。

      二、督查方法

      1、听取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属学校防控工作汇报,了解整体情况、做法和经验、问题和不足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查阅资料,重点查阅相关文件、会议记录、培训讲稿、督查通报、宣传资料等。

      3、现场察看。每个县区从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心校、初中、小学和幼儿园中随机抽查2-3所学校,重点了解督查内容中的六个方面工作的落实情况。

      三、督查时间

      2009年11月5日至11日。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区教育局、市属学校须准备本地、本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具体措施、具体做法、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的书面汇报材料。

      2、对县区的督查按市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防控甲型H1N1流感督查工作分工表分组进行(见附件)。

      3、对市直学校的督查按市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防控甲型H1N1流感期间联系市直学校的通知分组进行。

      3、请赴县区督查的各组提供所督查县区和市属学校文字汇报材料。

      4、市政府领导将对部分县区和学校进行重点督查指导。

 

                   二00九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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